陈国琴

董事    高级合伙人

  陈国琴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陈国琴律师熟悉法律和财务,擅长设计各种改制、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及重大投融资方案,以代理公司筹建设立、境内外并购、资产重组、股票发行上市、投融资、税收筹划、金融等业务见长,在中国企业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购重组、债券发行、股权投融资等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代表业绩

  • 北京探路者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改制、A股发行及创业板上市项目
  •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改制、A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 天津滨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创业板上市项目
  • 山东齐鲁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主板上市项目
  • A股上市公司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恢复上市项目
  • A股上市公司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重大资产重组及恢复上市项目
  • A股上市公司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重组及收购项目
  • A股上市公司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 A股上市公司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 A股上市公司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河南新帅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 A股上市公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江西怀玉山公司100%股权项目

荣誉称号

  • 事务所管理贡献奖

社会职务

  • 尚公所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 广州绿十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教育背景

  • 厦门大学 经济学学士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