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于1996年5月在北京成立,是中国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有合伙人二十三人,律师六十余人,业务人员总规模近百人,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法学专业或经济学专业,大部分律师拥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等较高学历学位和有关政府、证券、司法部门的实际工作经历,并且具有十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或其他法律工作经历。
本所设有金融、证券、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诉讼仲裁及综合业务部,各业务部均由合伙人以及资深律师主持工作,实行专业分工和律师团组的协调统一,完全可以为客户提供全面、及时、精确的法律服务。
本所成立以来,成功地为国内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及境内外客户办理过公司改制重组、上市、股票发行、房地产开发等重大非诉讼业务及重大、疑难诉讼、仲裁业务,先后担任6000余家中外客户的常年法律顾问和提供各类专案、专项法律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所在北京市中心的长安街核心区域的长安大厦拥有一千余平方米高级办公场所,并配备有包括局域网及远程登录系统在内的各种现代化通讯、办公设备。业务区域遍及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区。
本所参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险,具有极强的抗风险的整体实力。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本所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规模较大并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并且历年在全市律师事务所综合考核统计排名中一直名列前茅,位于第一集团。
本所在司法界、政府部门、金融界、证券界、工商界等获得广泛的好评,并享有良好的声誉:
★ “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 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
★ 北京市司法局“先进党支部”
★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项目审贷独立委员
★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专家律师团成员
★ 中国国际商会(CCOIC)会员单位
★ 中央电视台证券资讯频道常任法律顾问
★ 凤凰卫视“法庭实录”常任法律顾问
★ 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先进律师事务所
★ 2001-2005“四五”普法“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 148法律服务专线优秀律师事务所
★ 2000年获得司法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列为免检所
★ 本所律师曾当选“北京市十佳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
一、专业资质
随着中国法律的日趋完善,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专业化、复杂化。因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律师事务所和从业律师必须具有特殊资格才能在一些新的专业领域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本所及其部分从业律师获得以下专业资质:
◇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 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资格
◇ 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相关业务资格
◇ 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
◇ 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法律业务资格
◇ 中央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课题组成员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
◇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中介机构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法律服务律师库成员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法律服务律师库成员,等
二、业务概览
近年来,本所法律服务业务有着逐年稳步的发展,业务范围覆盖国际商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基础设施建设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证券法律事务、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产品责任法律事务(消费者保护)、科技环保法律事务、民事法律事务、刑事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等诸多领域。
本所参照国际模式,结合中国经验,制定了具有国际职业水准的法律服务标准和具有良好质量控制的实务操作规范,完成了一系列具有深远影响的非诉法律服务,在国内外股票、债券的发行、承销、上市,投资基金,国内外企业分拆、购并,公司改制,资产重组,破产清偿,有形与无形产权交易,中国企业海外融资、投资,海外投资者对中国投资、融资,国际招投标,信息通讯,电子商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方面业绩斐然。成功主办、协办或参与过众多知名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项目的法律事务,如MOTOROLA、MOBIL、OTIS、PPG、DPC、AST、NOVONORDISK、NESTLE、KRAFT、PERKINS、SAMSUNG等。参与过天津逸仙科技工业园、泰丰工业园和韩国工业园地的构建工作。
诉讼和仲裁业务是本所的重要业务之一。本所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在各级法院、各类仲裁机构均有大量的成功代理记录。业务涉及诉前、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不同的诉讼阶段,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涉外、国内外仲裁等不同领域。本所律师中拥有多名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经历的律师,对各种疑难、复杂案件有着精辟、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案。
三、客户网络
几年来,本所已在许多领域中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主要包括:
◇ 政府机构,如铁道部、中央民委、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部专家中心、北京铁路局等。
◇ 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First Federal Banking Corp.、北京市商业银行、哈尔滨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融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长征投资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河南省融资中心、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中国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 大型中外企业,如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中集建设集团、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美国盛杰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代表处、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太阳计算机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智联招聘网、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长城建设集团公司、中塔有限责任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汇丰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贵州水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 文化、社团、传媒等事业单位,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法制日报出版社、中国海洋报社、中国改革报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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