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务是本所的核心主要业务之一。
本所拥有一批国内最早介入房地产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律师,其中多位合伙人在北京房地产界享有声誉。他们精通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房地产行业通行的商业规则和惯例,重视客户的商业目的和需求,具备房地产法律服务的专业素养和执业操守,并成功办理了大量房地产法律事务,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经历。
通过多年来为众多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形成了一整套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阶段,能够帮助发展商最大限度的防范、减少和解决项目风险,保证了项目开发的规范化运作;在物业销售阶段,以专业、细致、严谨且全面的工作,不仅能够让发展商或购房人从大量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而且能够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其合法利益,使物业销售工作得以高效运行;在物业管理服务阶段,能够促成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避免或减少物业管理纠纷的发生;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能够切实保证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最大限度的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在长期的房地产法律服务中,本所房地产律师与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公证机构、金融机构及香港和内地的专业物业代理机构,都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关系或合作关系;同时,凭借多年来在不同房地产项目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尚公所律师还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协助发展商寻求适当的合作伙伴,整合项目和资金资源,提供优良的增值服务。
房地产项目前期法律服务,涵盖房地产公司设立;起草、修改有关的申报文件;协助申领各类批准文件和证照;房地产项目收购或转让法律服务;项目融资法律服务;项目管理法律服务;协助公司设立内部管理制度及各类纠纷处理。
房地产销售(租赁)法律服务,包括协助办理预售(销售)许可证;协助制定房产销售方案;起草、修改销售(租赁)文件及受托进行签约谈判。
物业管理法律服务,包括起草和修改房屋交付文件;起草和修改物业管理公约并办理备案手续;起草和修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等业主自治组织;协助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及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法律服务,包括协助银行对发展商及其开发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协助银行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草拟并安排各方签署贷款合同;代表境内、外银行及/或借款人(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等。协助客户办理土地出让、转让事宜。
◇ 帮助房地产开发商组建项目公司
◇ 受托拟制和监督履行房屋联建、建筑施工、购房按揭合同
◇ 为工程招投标、房屋销售提供法律服务
◇ 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事宜;
◇ 协助房地产开发商组建项目公司,处理项目公司各类法律事务;
◇ 接受委托制备、审查和监督履行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房屋联建、购房按揭合同;
◇ 为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或投标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 本所招投标律师熟知国际工程协会菲迪克条款,对菲迪克条款中国化,本土化颇有见解,可以为国际、国内工程招投标业务中的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 本所房地产律师了解国家土地、房产开发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房地产开发商的运作,也熟悉购房者的需求,可以为不同委托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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