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逸璇律师,以较高分数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良好的沟通能力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语言能力,本科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及日语N1级别考试,英语、日语均可作为工作语言使用。从业以来,参与完成法律文书起草、合同审理、企业尽职调查等多项工作,作为第二负责人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专项法律服务,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辅助服务。
2022年,参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起草工作。2024年至今,多次参与《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价格认定条例》《湖南省预防中小学溺水若干规定》等立法意见征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