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LAW FIRM

尊崇也,喜好也;正义也,大道也。

陆曦叶

高级合伙人

陆曦叶律师现负责带领商事服务团队,陆律师现为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绣娘丝绸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也担任苏州市吴中科技局等政府及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且该团队多次处理在苏州市范围内影响较大的股权争议案件,拥有非常丰富的诉讼与非诉实务经验。同时,陆曦叶律师总结多年执业经验,形成多篇公司治理及经营中的法律论文,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法律问题探析》、《关于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与规范化分析》等。陆曦叶律师尤其擅长公司股权和财税体系的架构,商事合同及劳资关系的梳理等。陆曦叶团队拥有丰富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经验,团队曾参与服务绣娘丝绸、乾生元食品、馀昌钟表、松鹤楼饭店等一众苏州老字号企业的非诉和诉讼活动,在老字号企业的股权重组、资产并购、企业转型作出了贡献。团队中陆曦叶、花一淳于2015年起成为国有企业宝钢苏冶重工有限公司(前身为苏州冶金厂)法律顾问,为其处理各类诉讼、非诉案件。诉讼标的额超五千万元,为公司追回巨额资金,有效的保护了国有资产。同时律所团队也成为了人保公司苏州分公司的法律服务库成员,为大型保险公司提供保险理赔追偿的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 (2021)苏05民终411号,代理被上诉人苏州市永星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与上诉人蒋及宇公司解散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再99号,代理二审被上诉人苏州市永星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倬萱、陈永康、陈淳、张慰颐与二审上诉人蒋及宇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 (2022)苏0505民初88号,代理被告苏州市东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潘云侠、第三人徐福明、钱文政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
  • (2022)苏0505民初89号,代理原告苏州高新区富全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明德物流(苏州)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徐福明、钱文政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终8799号,代理被上诉人苏州市永星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诉人蒋及宇公司解散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终12609号,代理上诉人钱文政与上诉人徐福明、苏州市东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终12610号,代理上诉人钱文政与被上诉人苏州高新区富全机械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
  • (2023)苏0981民初5498号,代理原告高华荣与被告东台市凯杰颜料科技有限公司、曹学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 (2023)苏0981民初民初5515号,代理原告高华荣与被告东台市凯杰颜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
  • (2023)沪 0115民初 85971号,代理被告徐毓北与原告上海龙联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 (2023)苏0591民初16636号,代理被告苏州四季清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原告董丽勤、第三人朱苏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 (2024)沪01民终10079号,代理原告徐毓北与被告上海龙联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林玉龙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

荣誉称号

  • 2015年度荣获姑苏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 2021年度荣获吴中区先进律师称号。

社会职务

  • 2021年5月,当选为苏州市吴中区律师协会理事;
  • 2021年6月,参加苏州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并被评为优秀学员;
  • 2021年10月,当选为吴中区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与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
  • 2021年10月,吴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 2021年10月,参加江苏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所在小组被评为优秀党小组,同时入选江苏青年律师千人领军人才库;
  • 2023年4月,当选为苏州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和规则委员;
  • 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 2025年5月,当选为吴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教育背景

  •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法学

专业文章

  • 2017年11月,西江文艺(国际标准刊号)发表:“关于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与规范化分析”;
  • 2020 年看世界理论研究(国际标准刊号)发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法律问题探析法律实务论文”。
  • 2024年11月《中国科技人才》(国际标准刊号)发表:“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国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职能重构研究”。
  • 2024年11月《中国科技信息》(国际标准刊号)发表:“提升公司法纠纷可仲裁性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