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曦叶
高级合伙人

代表业绩
- (2021)苏05民终411号,代理被上诉人苏州市永星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与上诉人蒋及宇公司解散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再99号,代理二审被上诉人苏州市永星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倬萱、陈永康、陈淳、张慰颐与二审上诉人蒋及宇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 (2022)苏0505民初88号,代理被告苏州市东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潘云侠、第三人徐福明、钱文政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
- (2022)苏0505民初89号,代理原告苏州高新区富全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明德物流(苏州)有限公司与第三人徐福明、钱文政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终8799号,代理被上诉人苏州市永星鸿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诉人蒋及宇公司解散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终12609号,代理上诉人钱文政与上诉人徐福明、苏州市东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
- (2022)苏05民终12610号,代理上诉人钱文政与被上诉人苏州高新区富全机械有限公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
- (2023)苏0981民初5498号,代理原告高华荣与被告东台市凯杰颜料科技有限公司、曹学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 (2023)苏0981民初民初5515号,代理原告高华荣与被告东台市凯杰颜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
- (2023)沪 0115民初 85971号,代理被告徐毓北与原告上海龙联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 (2023)苏0591民初16636号,代理被告苏州四季清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原告董丽勤、第三人朱苏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
- (2024)沪01民终10079号,代理原告徐毓北与被告上海龙联船舶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林玉龙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
荣誉称号
- 2015年度荣获姑苏区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 2021年度荣获吴中区先进律师称号。
社会职务
- 2021年5月,当选为苏州市吴中区律师协会理事;
- 2021年6月,参加苏州市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并被评为优秀学员;
- 2021年10月,当选为吴中区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与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
- 2021年10月,吴中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 2021年10月,参加江苏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所在小组被评为优秀党小组,同时入选江苏青年律师千人领军人才库;
- 2023年4月,当选为苏州市律师协会行业发展和规则委员;
- 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 2025年5月,当选为吴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教育背景
- 南京财经大学经济法学
专业文章
- 2017年11月,西江文艺(国际标准刊号)发表:“关于民间借贷的发展现状与规范化分析”;
- 2020 年看世界理论研究(国际标准刊号)发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法律问题探析法律实务论文”。
- 2024年11月《中国科技人才》(国际标准刊号)发表:“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国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职能重构研究”。
- 2024年11月《中国科技信息》(国际标准刊号)发表:“提升公司法纠纷可仲裁性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