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钢

高级合伙人

徐钢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工作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忠实于法律,竭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同行及客户中享有较高声誉。

代表业绩

  • 从1984年至1997年在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庭从事民商事司法审判工作,在最高法院长达十几年的审判工作中,审理了大量民商事重大疑难案件。参与了民法通则若干意见、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调研、培训以及与民事审判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案件主要涉及的领域有房地产案件,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联建、建筑工程承包施工等;普通民商事案件,包括所有权转让、劳动争议、侵权损害赔偿、财产分配与继承等;涉外诉讼及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等。同时,还参与了铁道部、中钢集团公司、中国民航集团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等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权转让、公司并购、公司重组、公司上市、重大危机处理、投资风险评估及控制等,在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工作中累积大量的民商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类业务的经验。作为案件总负责人、总协调人,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商事诉讼案件,负责的案件标的额现已超过200亿以上。

教育背景

  • 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