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办公室高级顾问俞宏雷聚焦《仲裁法》修订 解码仲裁新生态
2025-10-27阅读量:22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修订后的《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0月24日,尚公无锡办公室高级顾问俞宏雷围绕“仲裁法修订要点”进行了专题分享。本次分享聚焦修法背景、制度革新与实务应对,为律所同仁提供指引。

一、修法背景:推动仲裁制度现代化与国际化
俞宏雷顾问开篇点明,《仲裁法》的修订深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将仲裁功能提升至国家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高度。其核心要义体现为三重价值导向:一是回归商事本源,强化仲裁化解经济纠纷的核心功能,以高效程序响应市场主体需求;二是强化政治引领,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对仲裁机构的指导、监督职责,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三是服务大国战略,呼应重点领域仲裁需求,将商事争端解决能力纳入国家软实力建设范畴。

二、制度革新:优化仲裁机构治理与程序机制
俞宏雷顾问指出:仲裁机构治理的体系化革新也是本次修订的重点,本次修法旨在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提升其运作的规范性与公信力。具体表现为:在组织属性上,明确仲裁机构为“公益性非营利法人”;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新增“曾任检察官满八年”准入资格,吸纳海事海商、科技等专业人才;同时完善了仲裁员信息披露与回避制度,强化程序公正根基。在程序机制上,针对虚假仲裁问题,赋予仲裁庭直接驳回恶意申请或仲裁请求的权利;确立了网络在线仲裁效力。在管辖上,扩大了仲裁协议的认定方式,体现了“仲裁程序中不提异议即视为默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强调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明确合同是否成立不影响仲裁条款效力。另外,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由六个月缩短为三个月,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增强裁决的稳定性与执行力。

三、涉外突破:打造国际仲裁优选地的战略布局
俞宏雷顾问进一步对涉外仲裁制度的修订要点进行了深度剖析,指出本次修订积极吸纳了国际先进经验,首先体现在对“涉外因素”作宽泛界定,扩充了涉外仲裁的案件范围。本次修订首次在法律层面认可了特别仲裁的效力,并明确了其书面约定、仲裁员选定与及时备案等核心适用条件。同时,制度设计上以“仲裁地”取代“仲裁机构所在地”作为确定程序适用法与裁决国籍的核心连结点。修订后的《仲裁法》明确支持仲裁机构办理国际投资仲裁案件,并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双向策略参与国际竞争,不仅为海外投资者提供了规避投资风险的专业路径,也为我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经贸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实务应对:完善保全与执行等司法协同机制
俞宏雷顾问认为,本次《仲裁法》修订的重要内容还包括进一步强化了法院对仲裁的全流程支持。在保全制度方面,新增仲裁前财产保全与行为保全制度,适配金融、知识产权、公司等领域的复杂争议需求;在证据收集方面,明确仲裁庭调查取证的协助请求权,在必要时可请求有关方面予以协助,提升了仲裁庭查明事实的能力。同时提示,本次修法构建的全新制度框架,还需要后续司法解释与各地仲裁规则的协同细化与落地执行。
五、结语
仲裁以其程序高效、形式灵活等特质,已成为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解决方式。此次分享是尚公无锡办公室深耕涉外法治与争端解决领域的重要实践。尚公无锡办公室将依托本次修法契机,聚焦重点领域,为客户提供仲裁条款设计、程序代理、裁决执行等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稳健发展!




